公租房遇到查房,公租房遇到查房是否要立即搬走

0 2024-06-10 21:20:37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租房遇到查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公租房遇到查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租房突击查房,房主不在就下通知,算是刁难吗?

此举不是刁难,而是为了让不该享受国家福利的人滚出去。有好多人有车有房也照样能拿到公租房所以他们怕查到才有意躲着调查人员的。如果国家能重视这个问题严查就好了,能让一批真正没房而且又没购买能力的穷苦百姓享受到国家的福利。

公租房,顾名思义指产权归国家所有,管理出租的保障型房屋。由于面向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户,其租金较市场价低,一般为四分之一左右,各地略有高低,还能减免一定的物业费用,屋超所值自然供不应求。

公租房原则上是不能转租转售的,但是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原因在于:

其一,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公租房不等于专项于低保户的廉租房,可以继承过户。比如早期城市改造,由于家庭人口众多,住房超窄的住户,又买不起,可能分到数套廉租房。儿女成家分户,沒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将原来承租人父母的名字,改为实际居住子女的名字。

而另一种情况,为原企业单位职工的福利性出租房,在企业破产和改制后收归国有成公租房,当然大多数都会用较优惠的价格卖给职工,仍有困难户买不起的租住。这部份公租房,房屋条件差,比较分散情况复杂,往往多头管理,加上原来职工租户多有情绪,所以管理不太严格。

其中有转租的也不好查证,一般程序走到无问题,因经济条件好转买房,或工作调动等原因,转租赚差价的人比较多。

而转售的公租房,也基本以上这两种情况。一来少清查,二来售价低廉,虽然过不了户,但以宜宾为例一套六七十平米的公租房,不过十来万,相当于趸付租金。

有法律意识淡薄者,也有急需又贪图便宜的——只要住得长久,与原租户写好协议,若多少年之后内生变,则退多少款等,买家认为风险并不大。但这种俗称"买房折(子)"的交易,肯定是不合法的,一旦查出来,买家损失就大了。

而近年来新兴起的,安居工程之经适房和廉租房,属于管理严格的保障房,其申请入住的程序和条件有严格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不得空置、转租或交易。有专门的管理监督部门,通常至少一年一查,对违反规定转租,或不符合承租标准的人员,一律要求清退并接受处罚,相关人员也要追责。

此类公租房管理中,突击查房是常用的手段,如题主所言房主不在就下通知,五日内无结果,或审查不合就收房并无大问题,这样才能体现工作效率。

问题在于工作要求作细些,谁家没留个电话号码呢,特殊情况还是应多几分人情。相信距离收房,还有公示通知,以及申诉渠道,只要情况属实,理由充分应该不会仓促就收房的。

我觉得不算,突击检查,就是为了检验国家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占用公租房,却不去住。你说,这算啥事。如果事先通知一下,怎么起到真正的检验效果。

建议:政府严查,非法侵占公租房者,一律收回房屋使用权,公职人员,罪加一等。这样才能让真正需要的人住上房子,也是将大好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你没房住或是住房很小,才配给公租房,你不居住?你这是浪费国家资源,对很多没有房子的也不公平,突击查房没有毛病,不算是刁难。公租房的位置要偏僻一些,配套不是那么齐全,生活工作确实有些不方便,现在土地资源稀缺,不可能在市中心建公租房。现实生活中是有那么一些人,市中心有房子宁愿住得很拥挤,同时又不想放弃公租房的指标,有人两边住,有的偶尔住几天,申请公租房是要求退掉市区的老房子,那么,儿子(女儿)住老屋,长辈住公租,反之亦然,两处的房子都能使用[捂脸][大笑],所以,该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租房遇到查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租房遇到查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上一篇: 中国进入租房时代,中国进入租房时代是哪一年
下一篇: 日租房行业现状,日租房行业现状分析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